4月30日前,务必登记!千万别逾期!
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
已进入倒计时
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尚未进行普查登记
未填报普查数据
事关重大
请所有还未进行普查登记的企业
务必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记
逾期未登记的
将作为有关部门双随机抽查的重点对象
可能对企业征信造成不良影响
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、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,或虚报、瞒报、漏报、拒报普查资料的普查对象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》《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予以警告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,行政处罚信息将上网公示;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,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,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,并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公示。
如何主动进行普查登记呢?
以下三种登记方式可任选其一
可前往各街道普查登记点现场登记
请您在4月30日前,携带持有的全部营业执照(包括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所有企业营业执照)、企业公章、2023年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、科目余额表(2023年折旧、应付职工薪酬等指标)、2023年12月31日当日人员花名册等资料,自行前往点位完成登记(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普查登记点位信息)。
可通过邮箱自主报送登记
请您下载并填报普查表,通过电子邮件将签字盖章的普查表扫描件、营业执照扫描件,发送到经营地或注册地所属区县邮箱(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普查表、查询邮箱地址)。
可预约普查员上门进行登记
请您填写联系电话、经营地或注册地地址及预约时间等相关信息,普查员将尽快与您企业联系,根据预约时间上门登记(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约)。
普查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
普查数据不用于除普查以外的任何用途
若发现普查机构或工作人员
借普查获取不正当利益
可向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
有任何疑问也可拨打普查热线咨询
(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业务咨询电话)
来源:成都统计
编辑 向财霞